【读后有感】
“人格”辨义的必要性,文中的说法是:现在有许多学者,特别是研究中国思想史的学者,由“人格”一词在现代中国人语汇中的含混意义而得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。我个人认为,这只是一个抓手,邓先生的深层用意义是揭露、批判现代中国人的一种本能,即“现代中国人几乎本能地只能将人格理解为一个人的‘品格’,即可由普遍性的‘道’来加以规范的行为原则或道德素质”,从而有意无意地忽略“唯有个人(私人)才是权利和义务的最终主体”。这种本能是中国传统群体意识的延续,其结果是,个人溶解在群体之中,义务无人承担,权利无人争取,权力却人人觊觎。
“人格”就是“面具”,是一个人生存、表演、遮蔽的面具,它标志着一个人的“不可入性”。一旦被“破门而入”,其感受不亚于被强奸。我就曾经历过这样的境遇。人大代表选举,领票时,工作人员告诉我要选谁谁谁,投票时,工作人员当着我的面毫无遮蔽地查看我所填写的内容,确认无误后,才投进票箱。然而,被“破门而入”的同时,我又何尝不在“破门而入”。学校安排我统计上报一个村0-20周岁学生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学籍号、住址、就读学校、监护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,我很好奇,地方政府竟然没有这些信息,还要安排学校去搞),我就逐一打电话核实,有一个号码打了三五遍也没有人接。晚上,号码主人打了过来,一句“你好”之后,我向他说明了“来意”,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通:“你在哪里弄的我的电话,天天打打打,我小孩在哪里读书用你们管啊!”虽多有不悦,我仍认同他的“用你们管啊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