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个人:(1)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,⋯⋯
精神对象化
(2)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,我直接享受到的是:既意识到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,从而物化了人的本质,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结合的物品。
我想这个享受是这样来的,我的劳动让他人享受了,这种快乐的情感也传染了我(情感是可以通过某个物品传达的,比如一幅画传达出快乐的情感),
我也变的快乐,我的直接的享受。我的劳动满足人的需要,我意识到这是我的劳动,所以这个劳动成果是我的精神本质物化而成的,而且这个物品是我创造的与另一个人的本质需要结合的。
(3)对你来说,我是你与类之间的中介人,你自己意识到和感觉到我是你自己本质的补充,是你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⋯⋯
通过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,使你成为了人,
你自己意识到和感觉到我是你自己本质的补充,我是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通过我这样~的中介作用,你成为了“人”、“类”的人。。
(4)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,我直接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,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,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,即我的人的本质,我的社会的本质。”
我的生命表现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,在我的活动中,我成为了你作为人的一个补充,一个人的本质的补充、一个人的部分也是人,所以我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,一个社会的人。
对象化同时就是非对象化,是对于外化的扬弃。
我对象化我为劳动成果,这个对象我通过满足他作为人的需要,成为他人作为“类”的人的中介人,作为他人本质的需要的补充,成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作为类的一部分,我证实了自己是精神性的人,并且在实践中实现了自己作为一个真正的人,对象化的我自己扬弃了自己,扬弃了外化,成为类的人。
这其中靠着自由意志的自否定,思维自否定为它的现实存在,它发现矛盾,将其作为推动的动力,向着最终的目的前进,达到自身的完成,从现实存在再次自否定为类的存在。
开头和结果都是自己,自己作为自己的原因,自己证明自己,自己完成创造自身。